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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孔浦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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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张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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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德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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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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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韶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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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孔浦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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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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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合同有效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有效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有效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合同有效条款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一百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合
·侵占个人财产可以报警吗
  一、侵占个人财产可以报警吗?侵占个人财产不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应该直接到法院起诉,侵占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是告知才处理的,而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告知才处理的案件不是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包括:1、侮辱、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普通)侵占案。二、侵占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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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立功具体的区别是什么
  自首立功具体的区别是什么(一)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二)法律效果不同:1、自首对事(即自首的罪行)不对人,采取相对从宽处罚原则:(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2)具体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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