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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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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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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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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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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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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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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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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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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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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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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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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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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常识
·什么是债权人权益?债权人权益增加是说负债增加还是减少?
  什么是债权人权益?债权人权益增加是说负债增加还是减少?一、什么是债权人权益债权人权益是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是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就是企业将来应归还债权人的债务。那么债权人权益是怎样的呢?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债权人权益是债权人要求到期偿还资产本息的权利,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要求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企业对债权人和所有者分别承担着不同的经济责任,在会计上有必要对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分别进行核算,
·赠予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赠予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如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
  如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但这些污染现象却屡见不鲜,甚至一年比一年猖獗。那么环境污染如何举报?这些环境污染又归哪些部门管理呢?今天就来为您讲解一下环境污染举报的相关问题。一、环境污染如何举报举报环境污染有两种渠道:1、看到污染拍照留下证据。2、拨打举报电话。举报时需要向接线员说清楚所举报污染事件的时间、地点(参考物或地抄理坐标)、排污情况描述(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描述周边有哪些生产企业
·超市摔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超市摔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民事责任方面的认定对于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当中受到损害的权利保障,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举证关系到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和受害人的权益保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举证关系到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和受害人的权益保障,在环境污染中的受污染方是控辩双方中的弱势群体,环境污染的被告主要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因此作为被污染影响生活的原告在举证过程中获得证据的能力是有限的,原告举证不利于案件的审理和保障原告的相关权益。我们为了您能够更好的了解环境污染的举证责任特地对举证原则进行了综合整理。一、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举证原则在环境污染侵权中,举证责任分配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侵权责任法》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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