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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南京菊花台公园侵权赔偿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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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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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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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雨花台区南京菊花台公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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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请问一楼的厨房阳台顶部的下水管,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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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遗产法定继承人不肯签名怎么办
  遗产法定继承人不肯签名怎么办?遗产继承不需要法定继承人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是可继承的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是可继承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二、继承的类别
·农村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土地吗?
  农村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土地吗?农村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可以继承使用,虽然土地所有权不属于农民,但是土地的承包权以及经营权却是属于的农民尤其是现阶段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制,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且在《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承包人应得得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子女父母同属一个家庭,父母去世后,土地则尤其子女继续承包。二、农村土
·农村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农村父母房产如何继承?农村父母房产在存在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也是可以的。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补偿款。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
·遗产继承可以给别人吗?
  遗产继承可以给别人吗?可以。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人决定并办理过户即可;房产继承是房产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过程,合法继承人首先是死者生前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遗嘱继承的形式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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