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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无房产立遗嘱可以吗? 一、老人无房产立遗嘱可以吗?老人无房产立遗嘱是不可以的,至少其订立的遗嘱之中不得有关于处分该房产的内容,否则该遗嘱即使订立,在其去世后进行财产分割时,参与该遗产分割的主体也会发生纠纷。这无疑就违反了当初订立遗嘱时的初衷,故此在订立之前需要先了解自己的财产范围。二、房产立遗嘱必须公证吗?一般情况下,遗嘱可以不用公证。但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以及遗嘱的效力更高,建议对遗嘱进行公证。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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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工作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关于工作的一致性认可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工作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关于工作的一致性认可的协议,通常包含用人期限,那么劳动者如果要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金的条款,以及整个工作时长中,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相关的费用。一般来说,劳动者具备行使辞职权利,但是《劳动法》规定需,在辞职前的一个月向工作单位提交以文书形式的申请。当超过一个月时间,无需工作单位的同意,可以提前结束二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当然这是在合同没有签订任何相关违约金的条款下,或者工作单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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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解释规定了职务发明作品的归属了吗? 职务发明创造解释规定了职务发明作品的归属了吗?职务发明创造解释规定了职务发明作品的归属者是单位,按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都属于职务作品。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具体包括: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属于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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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1、法定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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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 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一、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