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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金星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范育金律师
范育金律师
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姜舂律师
姜舂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虞晓锋律师
虞晓锋律师
无锡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无锡
徐菲律师
徐菲律师
无锡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
徐军律师
徐军律师
无锡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江阴分所
谢庆斌律师
谢庆斌律师
主办律师执业49年无锡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
奚春晖律师
奚春晖律师
无锡江苏湖滨律师事务所
何伯芹律师
何伯芹律师
无锡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周国栋律师
周国栋律师
无锡江苏法瞻律师事务所
梁溪区金星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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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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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一、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1、搭设高层脚手架,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2、高层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经计算,满足荷载要求,并按施工规范搭设,做好排水措施。3、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4、必须高度重视各种构造措施:剪刀撑、拉结点等均应按要求设置。5、水平封闭:应从第一步起,每隔一步或二步,满铺脚手板或脚手笆,脚手板沿长向铺设,接头应重叠搁置在小横杆上,严禁出现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非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均不适用该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其他经营组织只能适用《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来凋整它们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
·家庭装修欺诈应当给予双倍赔偿吗?
  一、家庭装修欺诈应当给予双倍赔偿吗?从法律规定方面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拘役可以判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拘役可以判缓刑的情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
·证据交换制度的特征是什么?
  证据交换制度的特征是什么?证据交换制度的特征主要是:第一、由于民事诉讼是利益的再分配,很多当事人从自身的利益出法,去衡量法官的司法行为;第二、当事人仅凭口头或单方证据咨询某些人员,以咨询意见的可能性结论衡量法官的司法行为;第三、复杂民事案件的认识不统一,其结果多样性,不同的法官审理同一个复杂的案件,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实体公正也是有局限性和模糊性的。法官审理案件不可能像小学生做算术题那样,只能得出一个惟一的正确答案。第四、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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