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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金牛镇交通事故律师
黄贤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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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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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沈培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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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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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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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刘圣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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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桂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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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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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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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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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乔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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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我女朋友做药流,药物流产,在医院做的...
·我和同学聊了一些暧昧信息,被我老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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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婚姻担保出现问题,女孩子跑了,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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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个朋友16岁,她的户口可以...
·我到十二月份退休是三十三零八个月,应...
·你好,我这边昨天发送了已起交通事故,...
·你好,请问 夫妻俩要离婚,家产咋分...
·马鞍山市有几个看守所?怎么去?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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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法律规定社保停交多久失效
  社保停交多久失效1、医疗保险医保是存在一个医保报销待遇失效的问题的,医保由于是现收现付的制度,所以从中断后次月开始,个人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了。虽然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但医保账户的余额还是可以使用的,并不会清零或被充公的。如果说医保中断后,之前的累计缴费年限不会失效,但如果断缴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年限就会失效,就要重新开始计算了。2、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停交后是不存在自动失效的问题的。因为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就能在达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可以异地公证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可以异地公证吗?遗嘱是不可以异地公证的,订立遗嘱的主体只能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的范围之内,寻找公证机关,然后提出公证的请求,此时该受理单位一般都会先要求其支付费用,在经过简单的核实后,发现该遗嘱并非是当事人的自愿订立的,将不会进行公证。二、遗嘱公证的要求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审理阶段退回补充侦查二次以上了需要怎么处理?
  一、审理阶段退回补充侦查二次以上了需要怎么处理?审理阶段退回补充侦查二次以上此时就一定需要以无罪的方式释放该主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
·法律上什么是犯罪的故意?
  什么是犯罪的故意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认识因素或称意识因素。即对适合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事实的认识。这些事实包括行为、行为的性质、行为的时间与地点、行为的情节、行为的客体、行为的结果、因果关系、身分等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关于违法性的认识是否属于故意的内容,传统的刑法理论认为,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内容,罗马法时期便有“不知法律不赦”的格言。
·交通事故陪护人员误工费需要支付吗?
  一、交通事故陪护人员误工费需要支付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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