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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荆州乡涉外法务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吴育勇律师
吴育勇律师
1989宣城安徽梁安律师事务所
章熙飞律师
章熙飞律师
1993宣城安徽石境律师事务所
胡志泽律师
胡志泽律师
1998宣城安徽胡志泽律师事务所
方家杰律师
方家杰律师
1991宣城安徽梁安律师事务所
章淳律师
章淳律师
2003宣城安徽石境律师事务所
黄宗鲁律师
黄宗鲁律师
2001宣城安徽石境律师事务所
绩溪荆州乡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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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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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异时履行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异时履行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各国的民法典基本上都规定有,在合同一方可能或着正在进行不利于合同履行的行为时,另外一方享有暂停履行合同的义务的权利。这种权利在法律上被称之为抗辩权,抗辩权主要分为异时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异时履行抗辩权定义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一、异时履行抗辩权定义异时履行抗辩权,也就是除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外的其他抗辩权利,主要的特点就是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包括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和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二、后履
·民事诉讼举证是程序问题吗?
  民事诉讼举证是程序问题吗?一、民事诉讼举证是程序问题吗?民事诉讼举证是程序问题,民事诉讼举证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举证程序进行,比如举证期限、举证责任、质证等都属于程序问题。二、一般规定:谁主张,谁举证。1、根据《证据规定》的一般规则,谁主张相应的事实,谁就应当对该事实加以证明,在该事实真伪不明时,没有能够证明这一事实的一方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合同纠纷案件《证据规定》第5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
·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不管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还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都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有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之后,土地使用权人才可以对自己手上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按要求进行开发建设。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由于我国的土地制度分为国有土地以及集体土地,所以在土地征收方面,针对这两种不同的土地所有类型也做出了不一样的规定。各地方政府也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城镇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以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那么,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
·一时性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时性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抗辩权作为一种抗辩的权利,在不同的情况下有着不同的使用要求,并不是一种任意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受到一定的条件限制。抗辩权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一时性抗辩权与永久性抗辩权等。那么,一时性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分析。一、一时性抗辩权的概念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行使抗辩权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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