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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劳动争议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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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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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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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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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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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58岁
王政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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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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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印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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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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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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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启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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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素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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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京泰路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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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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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地产律师...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时间、取...
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肇事逃逸2天如何来进行处罚?
  肇事逃逸2天如何来进行处罚?肇事逃逸关一般是拘留15天,其判断标准是: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二、肇事逃逸处罚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
·酒醉拿刀吓唬人犯法吗
  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拿刀吓唬人虽没砍,但情况严重的,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
·现实生活中拿刀吓唬人犯法吗
  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拿刀吓唬人虽没砍,但情况严重的,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
·医保卡和社保卡不一样。
  医保卡和社保卡不一样。1、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是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2、社保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肇事逃逸还可以起诉吗?
  肇事逃逸还可以起诉吗?肇事逃逸还可以起诉,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属于侵权纠纷,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由此可见,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肇事人、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二、有关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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