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机构>仲裁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工业园区现代大道66号综保大厦1楼

电话:0512-62882717
邮政编码:
○劳动保障:12333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501560386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苏州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8921344401
苏州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苏州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苏州律师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21年
18501560386

江苏律师·苏州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一、当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协议显失公平怎么办?
    一、当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协议显失公平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

一、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二、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随着我们过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我们过城市在进行不断的扩大,城市本身所具有的土地已经不能够满足其发展,因而就会像周边的农村进行扩张。这样就对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征收,那么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以下我们就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解一、农民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农民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

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苏州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8921344401
苏州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苏州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苏州律师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21年
18501560386

江苏律师·苏州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法律咨询
·喝酒了毁坏公物警察来出租屋抓提刀反抗...
·请问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法院的联系电话是多少,网上查的都打...
·异地夫妻  感情破裂 &n...
·写公司章程,写合伙协议。多少钱?...
·请问婚后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需要多少费用?...
·李律师我诈骗有对方收款人详细地址电话号码可以办理吗...
·前夫车祸死亡赔偿款全被老公公拿走了,村里调解得不合理,要...
·本人是当事人的姐姐,咨询离婚的事情
弟弟1995...

·何律师您好,我在辽宁鞍山,我的孩子触碰到了法律问题,因为...
·能处理协商网贷逾期吗....
·你好何律师,我今年5月2号在上班时从货车上摔下来,摔成股...
·扶养纠纷案件要多久判....
·柯律师宁波dl11月份还能维权吗?...
·两万块钱能顺利要回来,律师费多少钱?....
·单位报假警怎么办?我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单位报警称我偷窃...
·我想请问"33852864l"""借条时间到了,借款人,...
·我家更换下水管,因我家下水管在楼下住户,他家施工不便,须...

相关机构
·全国仲裁委员会导航
·江苏仲裁委员会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仲裁委员会
·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淮安市洪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泰州市海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南通市崇川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全国仲裁委员会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