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机构>看守所>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取保候审条件、程序
家人被拘留在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可以取保候审吗?
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建议咨询律师,直拨电话:13814066391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3814066391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怎么走?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建邺区下圩看守所)详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乘车路线: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河西万达广场、苏宁睿城向西),公交路在下圩村下即...>>>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02584110110(姜律师) 

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
取保候审条件、时机、要求>>>
送钱送物汇款方法、途径、时间>>>
家属会见探视时间、预约>>>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02584110110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那个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那个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这是因为这些人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每个月可以回家住一到两天,并且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有哪些对于刑事拘留的期限问题,我国法律中做出了最长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最长不能花草过14日,但要是情况特殊的话则最长不能超过37日。不过在实践中,也是可能出现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那具体来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有哪些刑事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其运用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权利在刑事诉讼中能否得到切实的保护和尊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即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1、.

纯正的单位犯罪有哪些?
    在刑法的规定当中是有以自然人为犯罪主体的犯罪,也有以单位为主体的犯罪,关于纯正的单位犯罪有哪些很多人有疑问,如果要判断是否是单纯的单位犯罪还有考虑很多的因素,单位犯罪的主体可以在刑法当中进行了解,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知识。一、纯正的单位犯罪有哪些?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单位犯罪作出不同分类。(一)纯正的单位犯罪与不纯正的单位犯罪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的犯罪。.
  犯罪中止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2、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3、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犯罪既遂是对犯罪中止的绝对排斥。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
  知识产权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七十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
房屋出租案件起诉状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02584110110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法律咨询
?拘留是否可以非直系亲属探望
?
事情如下:我儿子在2019年5月中旬在广州出差被派出所抓
?
盗窃然后被取保出来了马上开庭了又被逮捕回去是怎么回事
?
打群架 伤者轻伤  现在已经被抓进去四个月了还没有判刑 想知道什么时候判刑&
?
老婆被別人诱骗,然后被强迫抱
?
我开一辆套牌车被交警抓到了,我没有驾驶证,我现在怎么
?
我想问强*盗窃罪判多少年,女孩十三周岁,盗窃金额不够一万.
?
拘留所的电话.
?
本人2021年2月2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4s店购买一辆尼桑逍客,当时她们说可以享受国家补贴购买一辆尼桑逍客,她们
?
请问:我一个朋友在看守所被一死刑犯打瞎眼睛(是被人打),可否起诉看守所,要求赔偿50W,请问有没有成功案例。谢谢。看
?
我一同事拿了别人的手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四天,罚款一千元,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内容,还会不会受
?
, 宿州市拘留所位置?.
?
一母亲将近5个多月大的儿子放入水桶淹死,现在母亲投案自首,请问以这样的事情该如何判刑?(母亲生完小孩有点抑郁,但并没
?
我在网上投资了一家公司的理财产品,现在这家的老板被经侦大队逮捕,立案,公司也被查封。我现在该怎么做,
?
应为工作交接班关系,产生矛盾!发声口角,对方动手拉扯。后对方老公过来殴打我!厂里有视频记录…
?
我儿子是拘留在辛集市看守所吗?我是他的父亲
?
2020年10月11日,在云南抓捕一名犯人现转移宣汉看守所,名字张xx,想查一下看守所电话问问是什么事
?
罪犯致伤另一罪犯,监狱负民事责任
?
欠钱2万多不还,打了欠条,一二再再而三欺骗,现在已经无能为力了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