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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涧溪镇交通事故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李焱律师
李焱律师
1993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曹士国律师
曹士国律师
2000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汤池军律师
汤池军律师
2011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冯斌律师
冯斌律师
2016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肖运仁律师
肖运仁律师
1994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马玉真律师
马玉真律师
1994滁州安徽马玉真律师事务所
刘敏律师
刘敏律师
1993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冯天浪律师
冯天浪律师
2008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王文生律师
王文生律师
2011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周瑞龙律师
周瑞龙律师
2016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叶志军律师
叶志军律师
2002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马敬海律师
马敬海律师
2011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余云峰律师
余云峰律师
2008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陈明桥律师
陈明桥律师
2011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潘大木律师
潘大木律师
2005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何威律师
何威律师
2016滁州安徽赵天广律师事务所
赵天广律师
赵天广律师
1993滁州安徽赵天广律师事务所
王继明律师
王继明律师
1989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贺兆伟律师
贺兆伟律师
2015滁州安徽马玉真律师事务所
周宝华律师
周宝华律师
2001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陈福飞律师
陈福飞律师
2015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明光涧溪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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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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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不可以收养小孩的病有哪些?
  收养一个小朋友不是一件随随便便的事情,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对于收养条件的规定,其中一条是收养人不能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
·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
  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一、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诈骗数额的大小,即行为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数额未达到较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由此可
·没有死亡证明怎么样继承房产?
  没有死亡证明怎么样继承房产?没有死亡证明需要补办死亡证明才能够继承房产,现在没有死亡证明就要去补办死亡证明,等拿到了死亡证明之后再继承遗产。因为人死亡后是应当具有死亡证明的,如果没有这个证明就无法证明这个人已经死去,因此死亡者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以通过一些途径获取死亡证明,这些途径如下:1、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2、未入医院在居住地正常死亡或病故的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3、非正常死亡、意外死亡或公安机关立案确定死因的由公案机关
·什么是法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什么是法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有哪些?一、什么是法定赡养人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二、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有哪些(一)子女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1
·刑事书记员回避情形有哪些
  刑事书记员回避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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