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上海 >> 静安区 >> 江宁路 >> 公司法务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江宁路公司法务律师
邱国开律师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5年
唐敏峰律师
唐敏峰律师
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赵海晨律师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执业26年
张曙东律师
张曙东律师
静安区上海市合信律师事务所
徐耀国律师
徐耀国律师
静安区上海市国威律师事务所
唐敏峰律师
唐敏峰律师
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静安区上海市南星律师事务所
赵敏律师
赵敏律师
静安区上海市跃平律师事务所
唐敏峰律师
唐敏峰律师
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静安区上海国宇律师事务所
杨立军律师
杨立军律师
静安区上海盈通律师事务所
钱云彬律师
钱云彬律师
静安区上海市申中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58岁静安区
江宁路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公司法务律师
静安寺 曹家渡 江宁路 石门二路 南京西路 天目西路 
全国公司法务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62岁六级伤残,能赔付多少?...
·我是松江区叶榭的家庭农场主,2009...
·通知书上说拘留到18号,那是18号早...
·工伤怎样才能得到公司的补偿...
·柯律师宁波11月份还能维权吗?...
·1、 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拆迁承诺交付二...
·你好,欠钱10万多,一直拖着不还,是...
·我想见你张律师。在这里我只能简单说一...
·劳动合同问题咨询...
·在谷水西立交桥下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张律师,我想请教动迁问题,我有二个房...
·上海市及各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汇总...
·上海市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及联系电...
公司法务法律常识
·仲裁裁决后起诉管辖是哪个法院?
  仲裁裁决后起诉管辖是哪个法院?我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依据规定,对于有仲裁协议的案件,一般的原则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除外。仲裁具有严格的契约性质,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正是基于对当事人的意愿的尊重,才产生排除法院诉讼管辖的效力。但仲裁协议的效力也不是绝对的,它既然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也可以通过
·辞退离职协议没有补偿金怎么办?
  辞退离职协议没有补偿金怎么办?如公司未支付加班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保以及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员工可以上诉情况为理由,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
·单位欠薪怎么走劳动仲裁程序?
  单位欠薪怎么走劳动仲裁程序?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5、调解;6、调解不成,裁决。二、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
·泸州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哪些费用
  泸州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哪些费用一、泸州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哪些费用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
·青岛市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青岛市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青岛工伤工资待遇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他项目的赔偿金额以双方协商为准。二、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静安区江宁路律师首页 静安区江宁路律师找律师 静安区江宁路律师在线咨询 静安区江宁路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