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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夹岗村行政诉讼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秦淮区夹岗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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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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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离婚不要抚养费反悔怎么办
  离婚不要抚养费反悔怎么办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不要抚养费的话,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但是,有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孩子生病上学、支付子女医疗费等等特殊情况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
·非法收养怎么入户口,收养的小孩如何办理户口
  非法收养怎么入户口,收养的小孩如何办理户口一、非法收养怎么入户口1、去民政部门补办收养手续,领收养证后,去派出所办理入户;2、去计划生育部门按照非法收养子女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凭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去派出所办理入户。二、收养的小孩如何办理户口(一)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二)审查和公告。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
·政府如何进行拆迁?
  政府如何进行拆迁?1、征地审批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由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3)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后制定征地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逐级上报。(5)土地征用等计划应当依法经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2、征地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3)起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报省政府土地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只有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方可同时主张。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区别: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
·赡养义务转移可以吗
  赡养义务转移可以吗一、从法律规定来看,赡养义务是不能转让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同时还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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