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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龙川广场侵权赔偿律师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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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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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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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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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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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石万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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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聚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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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玉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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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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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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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众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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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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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债权是指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现实义务,一般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一、应收及预付款项(一)主要账户设置1、“应收账款”账户。2、“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3、“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性质,用来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先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做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先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而此时当事人有权对认定结果表示不服,那么这种时候,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交警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难免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出现错判的可能,对于错误的认定就要有一个纠正的渠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之前,相对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之后,取消了复议程序,也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
·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不是一定就会判离婚。有的情况下可能是调解离婚,当然也有判决不能离婚的时候。那么具体来说,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1、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而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均判决不准离婚。3
·工程合同违约金规定有哪些
  工程合同违约金规定有哪些?一、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对双方是否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没有硬性规定,双方可通过平等协商来决定是否约定违约金及其数额与计算方法。《合同法》分则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一章中,也没有把违约金作为建设工程合同或工程施工合同的必备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第一时间应该报警,交给交警处理事故后续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第一时间应该报警,交给交警处理事故后续事件,那么交通事故办案时限是多少呢?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办案时限,关于车辆以及人的处理均有各自的是时限规定,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1、扣押车辆的时限对于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5日+20日+10日+5日=40日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10日: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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