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栖霞区 >> 栖霞区化纤新村 >> 海商海事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栖霞区化纤新村海商海事律师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栖霞区化纤新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海商海事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海商海事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关于劳动关系的界定问题,我有一个姑姑...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搬到哪里了?表哥...
·单位不给交保险,我想起诉我没有正据咋...
·是要求撤消仲裁吗?,对方不服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纠纷,尊敬的胡律师...
·物业管理费用包括那些,小区没有封闭,...
·男朋友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把他前女友叫到...
·*烦您帮我们指个路我们该怎么做...
·江苏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解民告官困...
·关于著作权问题咨询,请问两个问题...
·我是不是什磨都得不到,我结婚2年孩子...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收养关系解除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收养关系解除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解除收养关系将会产生如下的法律效力:(一)拟制血亲关系的解销。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17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二)自然血亲关系的恢复。《民法典》第1117条还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
·孩子要求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孩子要求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
·高速收费进口倒车会扣分吗
  高速收费进口倒车会扣分吗?如果是进高速公路那么是不罚款不扣分,因为驾驶员进高速公路时走错车道是很常见的事情,但仍需要注意确认后方倒车安全。如果是出高速出口倒车,探头抓拍到那么是罚款200元,扣12分。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
·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费用是多少
  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费用是多少?农村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费用基本上就是9块钱左右的工本费,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基本上是免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
·伪造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多少年?
  一、伪造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多少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时效)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
↑回顶部
笆斗西里 尧胜 文康苑 长江大桥 华电 栖霞山 宣闸村 八卦洲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栖霞区化纤新村律师首页 南京栖霞区化纤新村律师找律师 南京栖霞区化纤新村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栖霞区化纤新村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