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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尊敬的胡律师

网友 来自:江苏-南京 回复 发帖回复 收藏 楼主 | << >>
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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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1997年2月22日
尊敬的胡律师,您好!十分感谢您的答复,我有一点需要再次咨询:这个争议案件没结束,企业也不能给我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样我就无法到下一家公司上班。我先前提出的问题就是争议未解决,企业还在上诉,他狡辩与我没有任何劳动关系,实质就是拖延,所以争议为解决它也不会给我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如此看来我就只有两条路:一是放弃,另找工作。二是和企业打到底,但生活就成了问题。为了生存,放弃法律,企业最后是胜者。法律再好可在劳动者面前一文不值!!!???有多少劳动者最后就是“输”在这儿了。认吧,啥也别说啦,新司法解释对企业又是个转机,仲裁已经结束的案子,企业可以钻法律空子,在明知无理的情况下,可以从基层(郊区)开始诉讼,裁决完之后又可以不服一审,再到中院,中院审理后下裁决。裁决到期再申请执行。执行时企业与勾结,今天执行一千,过两月再执行两千.........,最后不把劳动者托死才怪呢。我叫你告,看你还告不告?我也没说不给你钱,我没钱,看你怎么办?这还是好样的,有的企业雇用黑社会打手威胁你,你更是没办法,如报警,警察会问有什么证据?线索?再有此类事情你们马上报警等等,那个老百姓不知道“警匪一家”?行了,老百姓之所以叫老百姓,自古以来就是最底层的。我太相信所谓的“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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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9 13:16:04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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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 18: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