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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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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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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扬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扬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城市改建逐渐变的越来越多,为了城市能够更好的发展,在改建的同时也会伴随着拆迁。而对于地处于扬州市的居民来说,房屋一旦被拆迁如何补偿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了。那扬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对此问题下面文章中做了有关的介绍。一、扬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
·按揭抵押有什么不同
  生活中,大多数人对按揭和抵押其实都不会感到陌生。尤其是在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时候,往往银行方面都会要求提供相应的抵押。那您知道这个按揭抵押有什么不同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按揭与抵押的主要区别,在于借贷过程中是否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其区别主要如下:1、按揭和抵押在法律上的区别:按揭要产生所有权转移,抵押则不变更所有关系,因此二者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的权益不同。按揭受益人经所有权转让成为了所有权人,享有担保物的所有权。
·个人借贷时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个人借贷时需要审查什么内容一、个人借贷时需要审查什么内容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人和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1、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人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借贷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一、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甲欠乙一笔钱,而乙也欠甲一笔钱,甲的债权已过
·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
  诉讼过程中,若有证人的话,则就有可能需要证人出庭作证。就作为证人的资格而言,我国作出了严格的要求。那现实中,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该条虽没有从文字上直接表述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但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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