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淮安 >> 淮安市 >> 法律顾问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淮安市法律顾问律师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46岁
徐志勇律师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执业24年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倪永保律师
倪永保律师
淮安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
王闯律师
王闯律师
淮安江苏毛周勤律师事务所
曹文玉律师
曹文玉律师
淮安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淮安分所
黎成龙律师
黎成龙律师
淮安江苏泽之源律师事务所
庄志刚律师
庄志刚律师
淮安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淮安分所
王其杰律师
王其杰律师
淮安淮安法轩律师事务所
单亚红律师
单亚红律师
淮安江苏文通律师事务所
李德权律师
李德权律师
淮安江苏道文律师事务所
淮安市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法律顾问律师
淮安市 涟水 洪泽区 盱眙 金湖 清江浦区 
全国法律顾问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我弟弟给老板打工后来走失了如何办...
·江苏省内单位要求员工签社保补贴合法吗...
·你好。我想问下,孕妇在怀孕七个月或以...
·民事诉讼,我想离婚,我想离婚,可是不...
·请问本人2010年买一套商铺,当时没...
·健身中心要求一旦办卡不退不允许转让合...
·如果我们上法院告她,能成功吗?...
·这样的无限期条款有效吗?谢谢!...
·法院判决离婚,要不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请问 只有身份证 没有户口本 能不能...
·请问明白人,商品房延期交房赔付违约金...
·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民事起诉状...
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有哪些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非法购买真、伪两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二、非法购买增值税
·整容医疗事故鉴定去哪里
  整容医疗事故鉴定去哪里医疗事故鉴定的场所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中有着详尽的规定,区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顾名思义是由当事人亦或者医疗机构一方首次提出的鉴定要求;再次鉴定则是由当事人不服鉴定结果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再次对医疗事故结果进行鉴定,二者场所分别在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地方医学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二、整形失败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一、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导致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的。(二)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暴发的。(三)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四)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二、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
·虚假诉讼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淮安淮安市律师首页 淮安淮安市律师找律师 淮安淮安市律师在线咨询 淮安淮安市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