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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花岙岛房产纠纷律师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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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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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宁波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
王晓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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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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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已办理房产继承能否放弃继承?
  已办理房产继承能否放弃继承?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得以转让继承权为条件放弃继承。被放弃的继承
·商标侵权案件的受理时限是多久
  商标侵权案件的受理时限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通俗地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权利被侵害后,应在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受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
·各地林地其他承包征地补偿标准都一样吗
  各地林地其他承包征地补偿标准都一样吗一、各地林地其他承包征地补偿标准都一样吗?各地林地其他承包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征地补偿标准时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
·抵押的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
  抵押的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如果遗嘱人事先已经将房产进行抵押出去的话,那么该房屋就不会被纳入继承名单或者继承财产之内,将会直接用来偿还于遗嘱人在申请所欠下的资产来进行抵押,不会纳入或者是交给继承人,谈不上放不放弃的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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