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江宁区 >> 江宁区洪幕 >> 房产纠纷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江宁区洪幕房产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江宁区洪幕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房产纠纷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房产纠纷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需要几份...
·被解雇有没有什么说法,如果说某人在某...
·我这样的协议离婚后像请求赔偿可以吗...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搬到哪里了?表哥...
·不在领独生子女费了后来独生子女证丢了...
·怀孕期间单位是否可以把我调岗...
·我是一名在校学我把别人打了 左右手两...
·请问来自于两份生效的重复判决(刑事与...
·房屋纠纷,我套老房,我套老房,在青龙...
·十日内上诉,一日到十日星期天算不算?...
·法院调解房子给我,我给付他5万元现金...
·如皋市看守所_江苏如皋市看守所地址、电话...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在哪里?新街口地铁站到南...
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怎么写同居财产协议 同居财产协议如何写
  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不被法律所保护。因此,同居财产分割成为一大难题。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不少朋友选择了签订同居财产协议,避免分手后发生财产分割。那么,怎么写同居财产协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么写同居财产协议同居财产协议是同居双方对同居期间及同居之前所有财产进行约定所签订的协议。因此,同居财产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是双方开展合作的纽带,那么,对于建设工程中的资质问题造成的合同无效要如何处理,想必这还是部分人心中的疑惑,接下来,为您解答。一、无效合同的界定: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
·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来承担
  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来承担一、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也是如此,主要表现为:1、购置
·有婚外情的承担什么责任
  婚外情会导致婚姻破裂,而对于婚姻的破裂,有婚外情的要承担很大责任,那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心期间有婚外情的承担什么责任呢?因婚外情离婚的,有婚外情的一方需要给予相应赔偿,那有婚外情的离婚要如何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有婚外情的承担什么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一贯较为重视,1984年8月30日通过的《最高任命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3)项就明确规定:“因第三者介
·合同违约赔偿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赔偿金上限是多少?我们在拟定合同时,都会加上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要求,当然这个赔偿希望越高越好,不过再怎么高,也还是有个上限值的,不然一个合同违约就可能让你倾家荡产。那么,最新规定的合同违约赔偿金上限是多少呢?我们在此为您解答。合同违约赔偿金上限是多少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
↑回顶部
文靖路 靶场路 西埠 百家湖 宏运大道 徐慕 牛首 安民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江宁区洪幕律师首页 南京江宁区洪幕律师找律师 南京江宁区洪幕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江宁区洪幕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