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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房产纠纷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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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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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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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茆晓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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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马鞍山安徽和州律师事务所
何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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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马鞍山安徽和州律师事务所
包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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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马鞍山安徽和州律师事务所
张步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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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马鞍山安徽和州律师事务所
张万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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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马鞍山安徽和州律师事务所
卜晶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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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马鞍山安徽和州律师事务所
汪维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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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马鞍山安徽汪维斌律师事务所
李有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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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马鞍山安徽天行剑律师事务所
潘定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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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马鞍山安徽汪维斌律师事务所
王成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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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马鞍山安徽和州律师事务所
王学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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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马鞍山安徽汪维斌律师事务所
张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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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马鞍山安徽天行剑律师事务所
汤维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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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马鞍山安徽和州律师事务所
和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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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在高速上开车发生后车追尾事故,请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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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里面收到拘留证和逮捕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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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孩子在幼儿园别的小朋友把我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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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犯罪分子犯罪预备中止处罚吗?
  一、犯罪分子犯罪预备中止处罚吗?《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的
·父母共同遗嘱无效条件有哪些?
  一、父母共同遗嘱无效条件有哪些?1、双方存在不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2、夫妻双方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3、夫妻双方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不一致的4、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限制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二、共同遗嘱的争议和评析中国的继承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共同遗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如果出现如此情况出租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同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2、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虽然没有给租赁物造成损害,但经出租人催告要求在合
·招摇撞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一、招摇撞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只要存在招摇撞骗行为,就可以按照招摇撞骗罪来追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
·犯罪中止有哪几种形态?
  犯罪中止有哪几种形态?1.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犯罪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2)实行未了中止。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着手犯罪实行行为以后,实行行为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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