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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横梁镇合同协议律师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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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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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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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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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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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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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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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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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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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六合区横梁镇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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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我是一个少数民族被...
·离婚,财产怎么分...
·安凌,你好!我是项榕,请与我建立微信...
·我母亲褥疮入住天津中医一附院,一个月...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朋友合做的项...
·关于父亲死后的财产,我男朋友的父亲刚...
·邻居装屋顶光伏,在未经过我同意情况下...
·是否属于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
·这样的证明可以吗,我借了一个牌局的钱...
·离婚协议能不能变更,你好...
·刘大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刑事冤案当事...
·南京律师代理诈骗罪案件辩护词...
·南京市看守所、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南京市第...
合同协议法律常识
·夫妻一方不离婚谁更耗得起?
  当男方出轨被女方发现后,女方无法忍受的话,可能会提出离婚。如今,离婚早已是很普遍的事情,被社会接受。很多时候,一方是不想离婚的,还想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于是,离婚事宜一拖再拖。那么夫妻一方不离婚谁更耗得起?下面我们就给谈谈这个问题。一、夫妻一方不离婚谁更耗得起?夫妻一方不离婚没有谁更耗得起的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要离婚的,就离婚各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一方要离婚的,只能诉讼离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
  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如果一方发生背叛婚姻的事情,作为受害方,通常会选择离婚。当然,另一方是不大愿意离婚的,总是想通过各种手段将婚姻维持下去。这种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毕竟离婚是双方的事情。那么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一讲。一、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
·遗嘱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遗嘱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一些老人在病重期间,往往会立下一个遗嘱,将财产分割等事项写清楚。等老人去世后,遗嘱的继承人就应该按照遗嘱的内容处理老人留下的财产。一般来说,为了增加遗嘱的效力,往往需要请公证人员进行公证。那么遗嘱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看法。一、遗嘱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
·父亲去世母亲还在的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
  当父母一方去世后,其通常会遗留一定的财产,如果对这笔财产处理不当,则很容易引发纠纷。日常生活中,因为遗产分割问题引发的民事案件也比较多,尤其是在父母一方去世而另一方健在的情况下。那么父亲去世母亲还在的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父亲去世母亲还在的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 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然后确定父亲的个人财产,对于父亲所有的财产,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子女和母亲的继承顺序相同。1、对于
·其中一方精神病算婚姻无效吗
  婚姻是一个人一生中十分重要的一件事,但是有些不可抗逆的因素会让人不想拥有这段婚姻。比如说其中一方精神病算婚姻无效吗?这也不是当事人所愿意的,但也许会因此影响自己的婚姻生活,首先先从婚姻无效的条件来了解。首先要了解一个婚姻是否有效,需要知道法定无效婚姻的原因: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上述情况,那么夫妻的婚姻就属于无效婚姻,可以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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