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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杭州乐园债权债务律师
何强律师
何强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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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58岁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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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张学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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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
陈迪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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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洁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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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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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建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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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建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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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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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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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中天北辰律师事务所
萧山区杭州乐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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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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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随便能停学生的课吗? ...
·你好!2015年8月8日朋友问我借了...
·有个案件想请教,沒有你的联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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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村委会和村民之间关于土地开发决...
·我在2018年6月22日交给杭州互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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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结婚1年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分割?
  一、结婚1年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分割?结婚一年后离婚的,如果是属于婚前财产,那么离婚时,另一方是分不到一分钱的。如果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那么就要另当别论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危险犯罪构成犯罪既遂具有哪些特征
  危险犯罪构成犯罪既遂具有哪些特征危险犯罪构成犯罪既遂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二、犯罪既遂处罚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况。对法律条文仅直接引用分则具体犯罪条文即可。2、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
·先离婚还是先分割债务?
  先离婚还是先分割债务?需要先分割债务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有先离婚才能再分割房产,姑且不论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的,根本就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除非其中一方做出了一些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不过离婚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的,诉讼请求当中应该包括请求离婚并且分割房产。二、新婚姻法对于各种情况的房产分割的相关问题:1、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给我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给我是否合法一、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给我是否合法?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发生纠纷以后,用人单位有出示劳动合同的义务,不出示的,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现在仅仅是劳动合同文本问题,没有实际发生其他权利义务纠纷,等发生纠纷以后,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就劳动
·辩护词答辩状两者有什么区别?
  辩护词答辩状两者有什么区别?一、辩护词答辩状两者有什么区别?(一)、首先,两者的定义不同。1、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民事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2、代理词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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