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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航头镇财产纠纷律师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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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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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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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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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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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庆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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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解除合同的通知能否撤销?
  解除合同的通知能否撤销?一、解除合同的通知能否撤销?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此,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到达对方后即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即不能撤销了。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撤销则应允许撤销,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恢复原合同关系。解除合同通知的撤销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二款关于“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的规定,即“解
·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有效吗
  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有效吗我们都知道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那么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口头做的约定在什么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在签合同前还是签合同后。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下有关书面合同和口头约定的区别及联系。一、合同介绍合同有二种形式:即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死缓的适用条件是怎么样的?死缓复核程序如何进行?
  死缓的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它并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我国执行死刑的一种特殊制度。作为一种极其严厉的刑罚,涉及死缓的各个方面都在刑法中有严格的规范,今天,的我们就和您聊一下死缓的适用条件、死缓复核程序、处理结果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死缓的适用条件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见,在适用条件方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
·随着公司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到公司就业。而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到公司就业。而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公司与员工就会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那么什么是就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吗,为什么?下面由为你解答。一、竞业限制、竞业限制协议的定义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
·接到法院传唤怎么办?
  接到法院传唤怎么办?传唤是法院传唤当事人所用的一种方式,当事人接到法院传唤时,该进行哪些流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与纠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接到传唤怎么办。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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