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
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有效吗
我们都知道签订
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那么签订
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口头做的约定在什么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在签
合同前还是签
合同后。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下有关书面
合同和口头约定的区别及联系。
一、
合同介绍
合同有二种形式:即书面
合同与口头
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当事人订立
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
合同和书面
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口头要约,不是口头
合同。
依《民法典》第472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
合同的意思表示。
口头要约,就是口头发出的要约, 口头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马为受要约人所了解。即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口头要约作出时间即为要约的生效时间。如果受要约人承诺,
合同即成立。当然如果口头要约发出后,没有人承诺,那
合同就未成立。
2、口头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口头承诺就是口头作出的承诺,对于口头要约,受要约人一旦口头同意,
合同就成立了。
3、书面
合同
书面
合同是指以文字为表现形式的
合同形式。多以
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地表现。
二、口头
合同与书面
合同的区别
1、口头
合同,是以口头的(包括电话等)意思表示方式而建立的
合同。但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和分清责任。不少国家对于责任重大的或一定金额以上的
合同,限制使用口头形式。
2、书面
合同,即以文字的意思表示方式(包括书信、电报、契券等)而订立的
合同,或者把口头的协议作成书契、备忘录等。书面形式有利于分清是非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
合同。中国法律要求法人之间的
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其他国家也有适用书面
合同的规定。
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
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
合同和书面
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签订
合同后的口头约定
1、如果该
合同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但在没有签订书面
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
合同内容无效;
3、若不是上述两种情况,则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对此,我国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
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
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从《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不难看出,口头形式是
合同的形式之一,一般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虽然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对该口头约定予以否认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就需要另一方提供证据来证明该口头约定的存在,否则空口无凭,很难让法律对此约定予以认定。
对于签订
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是否有效,主要还是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方可有效,通过我们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了怎样的口头约定是合法的,但是为了您的利益,您还是要把口头约定签订为书面
合同,这样才会更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