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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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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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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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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在我国离婚房产孩子怎么分配?
  在我国离婚房产孩子怎么分配?房本登记为女方姓名,其产权归女方。但是在分割时还要具体看首付的问题和是否为共同还贷。如果男方参与了首付或者是共同还贷。男方是可以索要补偿的。孩子如果决定抚养方,另一方必须承担一定的抚养费。以上是法律上的判别标准,在自己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起诉可以参照。自己协商也可以参照,但还要双方考虑具体情况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
·寻衅滋事与殴打他人有哪些构成条件?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能看到里忙没事找事做,到一些经营摊位上找麻烦,这样干扰公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形成法律上的寻衅滋事罪。法律规定对寻衅滋事与殴打他人的人会进行处罚。那么对于寻衅滋事与殴打他人这两者到底一样吗?我们又该如何区分?为了让您更好的理解,本站我们搜集了下面的内容。构成条件客体特征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则存在分歧。有二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场所秩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公平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公平吗?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公平吗?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因事故成因无法查清,责任无法认定,但事故确实存在,对于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双方均有责任,根据公平原则,法院确认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交通同等责任也分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
·在我国离婚房产拍卖是否可以进行?
  在我国离婚房产拍卖是否可以进行?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谁?抚养权的归属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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