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六合区 >> 六合区桂馨园 >> 国际贸易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六合区桂馨园国际贸易律师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六合区桂馨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国际贸易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国际贸易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对于家庭暴力,我老公有问题...
·房屋意外倒塌事件,房屋意外倒塌我奶奶...
·律师们好,我是个按照农村风俗举办过婚...
·大路上有人需要经济上的求助,最终造成...
·能起诉医院吗,给人帮忙,给人帮忙,三...
·安凌,你好!我是项榕,请与我建立微信...
·你好,我想问下,结婚但未办理结婚证的...
·律师:您好,想请问一下关于南京有些小...
·能不能要回我应得的?,我在一个公司上...
·你好,我想问下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你好,想咨询一下,财产险,对于民宅失...
·镇江清债公司...
·南京离婚登记手续办理流程...
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故意伤害老人轻微伤怎么判
  故意伤害老人轻微伤怎么判?故意伤害老人轻微伤不会被判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
·对于醉驾要受行政处罚吗?
  一、对于醉驾要受行政处罚吗?不会受行政处罚是会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
·协议离婚去公证的手续有哪些
  协议离婚去公证的手续有哪些一、协议离婚去公证的手续有哪些?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二、协议离婚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
·恶意诉讼借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恶意诉讼借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恶意诉讼借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恶意诉讼构成刑事犯罪为虚假诉讼罪,犯虚假诉讼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
·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放弃继承权?
  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放弃继承权?不能放弃;依《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人有权放弃继承自权。但对继承权的放弃有如下的要求:对放弃继承权人的行为能力的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条件有: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
↑回顶部
和平 奥帆南路 前程村 奥帆中路 砂子沟 灵岩禅寺 龙津 留左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六合区桂馨园律师首页 南京六合区桂馨园律师找律师 南京六合区桂馨园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六合区桂馨园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