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六合区 >> 六合区瓜埠山国家地质公园 >> 法律顾问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六合区瓜埠山国家地质公园法律顾问律师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六合区瓜埠山国家地质公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法律顾问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法律顾问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如何划分事故责任,2010年7月24...
·派出所无故刑拘受害人,派出所无故刑拘...
·法院怎么认为?,离婚协议上未约定口粮...
·公司合伙人携款跑了怎么办...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要求退彩礼钱,女方还...
·我有一个南京的客户欠了我60多万的货...
·八十年代事业单位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后...
·门面转让,房东愿意和我签租赁合同...
·关于公司购买问题,我现在准备租赁一个...
·朋友的房产证被人拿去贷款,法院判先执...
·这个官司我可以打吗,我前几天把车子停...
·南京律师事务所名录...
·南京律师团微信号...
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是怎样的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是怎样的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条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最后一段:“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这一法条,使枉法断案的法官生存的土壤更肥沃,使他们的生存有了法律保障。
·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后果是什么
  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后果是什么一、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后果刑事诉讼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不影响刑事判决;若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会酌情轻判。刑事诉讼若由被害人提起的自诉案件,可以申请撤诉,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同意撤诉。撤诉理由:证据不足,可以再次提起自诉。以其他理由撤诉的,将不再受理。若只撤销附带民事诉讼,也不影响刑事判决。根据我国法律一事不二罚原则,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视为彻底放弃民事赔偿要求。二、允许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因从立法目的来看
·撤销权的行使及效果是什么?
  撤销权的行使及效果是什么?一、撤销权成立的构成要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二)债务人的行为是在债权成立后实施的;(三)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实施的是财产行为,即该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其财产减少;(四)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即该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五)若债务人的行为系有偿行为,需要债务人、受益人或受让人具有恶意。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
·是否可以任意制定股权转让价格限制
  是否可以任意制定股权转让价格限制是否可以任意制定股权转让价格限制公司股东在公司经营存续期间,出于各种原因,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况是频繁发生的,那么股东股权转让的价格如何确定,无论是对转让股权的股东,受让股权的新股东,还是对于公司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不同,将直接影响股权转让价格,从而影响公司、股东和受让方的利益。股权转让的价格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无形资产、
·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的区别
  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应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两者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在审判实践中,无论赠与人是否提出行使哪一种撤销权,人民法院均应搞清赠与人应当行使何种撤销权。两者的区别有以下三点: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而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依据则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如果赠与人就赠与房产行使任意撤销权,还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二、两
↑回顶部
中山 山潘新村 雄州 白果 八双线 龙袍镇 鳌头路 八新路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六合区瓜埠山国家地质公园律师首页 南京六合区瓜埠山国家地质公园律师找律师 南京六合区瓜埠山国家地质公园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六合区瓜埠山国家地质公园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