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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团队立足南京本地法律服务市场,聚焦民商事、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纠纷、企业合规等主流法律领域,是面向普通民众、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律师团队.。 南京律师团核心成员均为持有正规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执业律师,全部毕业于国内重点法学院校,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功底和多年一线执业经验,摒弃了非专业人员咨询、法务兼职服务的模式,保障每一次法律咨询、案件对接、文书服务均由持证律师亲自处理。团队核心骨干律师执业年限普遍在十年以上,部分资深律师拥有近二十年南京本地办案经验,深耕南京各辖区法院、仲裁机构,熟悉本地司法裁判尺度、办案流程与实务惯例,相较于外地律师、新晋执业律师,更能精准把握南京本地案件的裁判特点,提供贴合实务的解决方案。 团队实行专业化分工、团队化办案的服务模式,打破单一律师业务局限,根据案件类型精准匹配专属专长律师,形成门类齐全的法律服务矩阵。其中,刑事辩护领域律师专注各类刑事案件辩护、取保候审、罪名辩护与量刑协商,擅长处理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民商事领域律师深耕合同纠纷、商事争议、建筑工程、知识产权、财产损害纠纷等业务,长期为本地企业提供合规咨询、纠纷处置服务,积累了大量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南京律师团队配备专项深耕民生法律领域的专业律师,覆盖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劳动工伤、交通事故、消费者维权等普通民众高频法律需求。针对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消费者纠纷等民生案件,团队律师熟悉行政调解、司法维权全流程,能够高效协助当事人固定证据、梳理诉求、参与调解和诉讼,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法律难题.。此外,团队部分律师具备企业法务、行业合规研究经验,可承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风险防控、合同审核、商事调解辅助等非诉业务,兼顾民生与商事法律服务需求。 团队始终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尽责、高效便民”的执业理念,线上依托微信号提供免费普法咨询、法律问题解答、案例解析、维权指引,线下提供案件代理、文书代写、出庭辩护、调解对接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咨询律师:13951899110(姜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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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离婚协议的赠与原告房产案件代理词 ·南京票据诈骗罪律师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起诉状 ·南京房产律师 ·盐城合同纠纷律师 罪犯减刑后犯新罪怎么判罚? 一、罪犯减刑后犯新罪怎么判罚?要看是不是构成累犯,如果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如果不构成累犯,就应当正常量刑。《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具体而言,这种情形因再犯的新罪发生在不同的时间段而对减刑裁定效力有不同的影响:如果是减刑之后再牙巳新罪的,因为这种情况属新罪是于减刑裁定正确适. 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 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 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的条件有哪些? 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的条件有哪些?一、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的条件有哪些?(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二、生产销售假药会受到什么处罚?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意定监护协议书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意定监护协议书范文的格式是什么?确定监护人协议书甲、乙双方原是夫妻。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育__________子/女,名__________,现年__________岁,读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法院审理查明,甲、乙双方因感情破裂而被判决离婚,子/女随乙方生活,甲方每月给抚养费__________元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由于乙方情况发生变化(请说明原因),双方同. 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先仲裁吗? 一、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先仲裁吗?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并不是先仲裁而是先和解,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种表现。劳动纠纷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处理纠纷,维护自已的正当权益。劳动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需具备法定的起诉讼前提。需在法律划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时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假如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则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海安律师 ·珠三角律师网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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