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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牵涉财产起诉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离婚案牵涉财产起诉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财产分割原则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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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怎么办?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应该及时到当地的土地资源部门进行情况说明,申请对于土地的重新审核并重新发放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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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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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起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能提起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能提起司法鉴定的情形主要是审理案件查明事实,需要聘请或指派专家利用专门知识和手段,对各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人体损伤与机能、工程质量、会计资料等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不为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要的,法官不得随意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其次,法官从严把握依职权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依照《证据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的规定,司法鉴定一般都由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申请。该法对法官能够依职权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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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在单位没给交社保应该怎么办? 如果所在单位没给交社保应该怎么办?社保对于现在的公民都是很重要的东西,现在大多数单位都已经给自己的员工上社保有了社保的制度。但是仍然还是有这样的情况,就是有些单位拒绝承担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责任和义务,这时候这些员工就会非常无奈了,那怎么样才能改变这个状况,碰到了这种状况应该怎么办呢?一般情况来说,遇到这种情况,第一个解决方式就是先和自己单位的领导商量一下,看这个有没有什么转变的余地,一般这种情况是很难解决问题的,因为既然单位不给交社保那么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