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有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收容教育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是1991年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该《决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据此制定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特别是2013年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近年来,收容教育措施的运用逐年减少,收容教育人数明显下降,有些地方已经停止执行。通过调研论证,各有关方面对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已经形成共识,启动废止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为了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我们建议有关方面适时提出相关议案,废止收容教育制度”。

学者观点: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属于授权立法,其立法依据是1991年  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1991年,  人大常委会为打击卖淫嫖娼,出台了该决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规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随后在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规定收容教育的期限是六个月至二年,并且是将卖淫、嫖娼人员置身于特定场所强制劳动,这明显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000年颁布的《立法法》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

    1991年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不是法律,其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与《宪法》、《立法法》的上述规定相冲突.

    《立法法》还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因此,国务院于1993年制定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也与《宪法》、《立法法》相冲突。

    收容教育的对象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不够劳动教养条件的嫖娼卖淫人员.。《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无权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处罚,已经废止。2005年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人大制定的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充分说明,法律对于卖淫、嫖娼的处罚仅限于罚款与拘留,并不包括“劳动教养”和“收容教育”.。无论是《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还是《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都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再行对卖淫、嫖娼人员加重处罚。


卖淫嫖娼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在道德上确实应当受到谴责,法律也规定了要进行处罚.。但这种处罚应该是适当的,应该与其过错相适应的。在司法实践中,因盗窃罪、抢夺罪、交通肇事罪等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判处缓刑的屡见不鲜。难道两个不道德的男女进行了一个以金钱为媒介的性交易,社会危害性会超过犯罪行为?

    由于收容教育是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不需要司法审查,权力无法得到有效监督.。而且,收容教育是自由量裁,这就给了个别公安人员贪赃枉法的机会。收容教育制度给了政府不受监督的权力。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铲除腐败是政府的重要任务,不能允许收容教育制度继续存在。

因卖淫嫖娼被抓怎么办?

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写明处罚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

没有接到处罚决定书前不能交一分钱。更不能相信骗子“捞人”的话语。.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13951899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买卖合同民事起诉状
·南京律师代理股权纠纷案件,诉请支付股权回购款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_南京离婚律师提供南京离婚法律咨询
·南京工程法律顾问
·不当得利纠纷财产保全申请书

有没有私闯民宅拘留的?
    一、有没有私闯民宅拘留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行为人未经住宅主人允许,没有法律依据或正当理由,或者虽有法律依据,但不依照法定程序而强行进入。在法律上并没有时间上的规定,因此只要有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就可报警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1、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进公司不交五险一金怎么办
    进公司不交五险一金怎么办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2,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来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生育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承担13%,劳动者需要承担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承担6%,员工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承担2%,员工个人承担.

离婚财产未分割的部分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未分割的部分怎么办?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最高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五款,关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是“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不作为已经造成了对行政相对方的权益损害。这一损害只要是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即可要求行政赔偿,而不论这一损害是否可能获得其他方面救济。行政相对方权益的损害程度.

2023仙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仙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仙游县征地补偿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在仙游县行政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统一按37500元/亩执行。为更好体现各行政辖区内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不同,仙游县征地补偿在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地类调整系数修正,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地类调整系数。1、占用基本农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2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律师
·泰州市高港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13951899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你好!咨询一下,我有一侄儿参加打群架,他没有动手,会判刑吗?
    A

    你好!咨询一下,我有一侄儿参加打群架,他没有动手,会判刑吗?

  • Q贵阳的牛振龙在你所没有?
    A

    贵阳的牛振龙在你所没有?

  • Q你好:我银行卡里的钱被螎通基金有限公司乱扣钱
    A

    你好:我银行卡里的钱被螎通基金有限公司乱扣钱

  • Q三明市列东在老板家里被带走,住宿老板家里,
    A

    三明市列东在老板家里被带走,住宿老板家里,

  • Q拖欠工资2017年至今。
    A

    拖欠工资2017年至今。

  • Q市场内门面漏雨,一了,现在能打官司要回这过去一的门面
    A

    市场内门面漏雨,一了,现在能打官司要回这过去一的门面

  • Q摩托车撞上我停着的装载机后面
    A

    摩托车撞上我停着的装载机后面

  • Q玩忽职守罪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A

    玩忽职守罪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 Q精神病人能否进看守所
    A

    精神病人能否进看守所

  • Q他欠我的钱2200元二年未还清
    A

    他欠我的钱2200元二年未还清

  • Q淘宝代运营找的代运营明明说好的七天之内可以退款,现在又说店铺
    A

    淘宝代运营找的代运营明明说好的七天之内可以退款,现在又说店铺做了不能退款,后来又咬文嚼字说没有效果才能退款,他这访客

  • Q你好,孟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和老婆没有孩子,我老婆的,姐姐
    A

    你好,孟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和老婆没有孩子,我老婆的,姐姐的女儿今年24岁了,可不可以过继到我的名下,孩子同意,孩

  • Q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计划生育问题,谢谢
    A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计划生育问题,谢谢

  • Q没有自留地证明,我们能胜诉吗
    A

    没有自留地证明,我们能胜诉吗

  • Q我想咨询一下,我这里的二楼卫生间漏,他不肯做防水,导致我一楼
    A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里的二楼卫生间漏,他不肯做防水,导致我一楼漏,一楼做了好几次防水都做不好,像我这样该怎么办

  • Q我在东平县代庙镇需要去你哪里打官司吗
    A

    我在东平县代庙镇需要去你哪里打官司吗

  • Q你好,邻居安装安装光伏发电整个院子和房顶都超过两米高,影响到
    A

    你好,邻居安装安装光伏发电整个院子和房顶都超过两米高,影响到我家采光了怎么办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