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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民事诉讼不能立案法院应当怎么处理? 如果民事诉讼不能立案法院应当怎么处理?一、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4、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5、重复起诉不予受理(一事不再理)——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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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当事人还是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一、违约金的种类违约金可以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补偿性违约金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惩罚性违约金则除了弥补损失外,还有额外的赔偿以作为对违约的惩罚。国内立法中,所有的违约金均指补偿性违约金,即一旦某一方违约,其需要向守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实际损失为最高限。如果守约方想要获得实际损失外的赔偿(比如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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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哪些?一、由当事人的住所地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其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以其注册地或登记地为住所地。二、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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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一、再审与重审有什么区别1、重审是由原审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即包含了审判监督程序的发回重审,也是包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情况。2、再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而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中,再审案件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的,合议庭成员可以有陪审员,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如果是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合议庭只能是审判员,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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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是双方平分责任,可能是某一方的全部责任,可能双方均无责任等等。因此,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往往需要根据交通法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呢?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能有一次复核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