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
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
违约金怎么办?施工
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
违约金,当事人还是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
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的。
一、
违约金的种类
违约金可以分为补偿性
违约金和惩罚性
违约金。补偿性
违约金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惩罚性
违约金则除了弥补损失外,还有额外的赔偿以作为对
违约的惩罚。国内立法中,所有的
违约金均指补偿性
违约金,即一旦某一方
违约,其需要向守约方承担的
违约责任以实际损失为最高限。如果守约方想要获得实际损失外的赔偿(比如罚款),则必须在
合同中明确约定(但即便如此,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
违约金相对于实际损失过高的,
违约方仍可要求适当减少)
二、当事人要求
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
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
合同一方订立
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
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对于
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楚如何处理,我国《民法典》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对于
违约条款约定不明的,若确实存在
违约事实,民法典规定以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为基本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
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
合同一方订立
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
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明确规定了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即为
违约损失,
违约金数额一般以给损失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同时损失方负有举证义务,以证明对方有
违约行为以及因对方
违约给自己所带来的实际损失数额。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
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对于施工
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
违约金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们的答案是,施工
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
违约金,当事人也是可以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求
违约的一方支付赔偿金的。但我们提醒您注意,虽然当事人最终是可以得到
违约金的但
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来说是不会大于实际损失的,所以当事人在签订施工
合同时,一定要留意
合同对于此项是否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