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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埂方金融保险律师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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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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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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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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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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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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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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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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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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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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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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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江宁区埂方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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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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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常识
·渎职罪和贪污罪的区别都有哪些规定?
  由于我国的社会过于庞大,相关的政府机关数量过于巨大。对职务的违法犯罪造成了一定诱因,相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进行相关的犯罪。那渎职罪和贪污罪的区别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解答这类犯罪的特点。 一、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
·在我国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有哪些?
  其实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非常特殊的,且行政处罚也不是像您想的那样就只有行政机关才具备这种权力的,实际上所有的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也都是因为受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保护的。本站我们在下面的这篇文章当中主要就是给您普及一下在我国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有哪些?一、在我国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有哪些?《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法律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劳动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和赔偿数额有关。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发生工伤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是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才可以申请,时限也是有规定的: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
·《工伤认定办法》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二、相关知识:工伤认定技巧1、迅速确定工伤
·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都有哪些措施?
  建筑工地一般也是人来人往,环境比较嘈杂的地方,在施工现场除了工人以外,还会有其他质检的人员每天会不断的穿梭在建筑工地当中。而且建筑工地一旦掉落下来的物品肯定砸到人不是开玩笑的,因此施工现场一开始就要把防高空坠物的这些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以,经常出入于建筑工地的这些工人们就一定要了解一下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都有哪些措施?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都有哪些措施?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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