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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沽镇行政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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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购房合同必须注明电梯品牌吗
  这个一般不会,但设计图纸上会有要求。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6
·把销售合同弄丢了怎么办
  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
·可以的。实际上来说
  可以的。实际上来说,签不签这个合同都无所谓。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由开发商选择并签署物业管理合同。购房人在购买房产之前,开发商就应告知物业管理事项。而且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还应该签署一个《业主规约》,《业主规约》中规定了购房人在前期入住期间,应当遵守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署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所以,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其实用不着购房人签字,换句话说,购房人签不签这个协议,不影响该物业管理合同的执行。《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
·购房签订了认购书可以反悔吗
  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当然,如果有其它损失,还可能依据缔约过失责任承担其它责任的可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
·购房合同两个人必须亲自签吗
  不是的,如果双方买房,一方不能到场的话,无法到场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内容即是委托代为签订购房合同。这样,到场一方便可凭授权书代未到场一方在购房合同上签字了,其签字的效力与本人到场签字的效力是一样的。当然,如果双方都无法到场的话,可以共同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购房的相关事宜,代理人的行为法律效力直接作用于委托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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