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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高淳非遗展示馆刑事辩护律师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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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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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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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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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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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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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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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高淳区高淳非遗展示馆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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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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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孩子五岁抚养费给多少,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抚养费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关于孩子教育和生活的一些必要的相关费用。曾经就有人问我们,夫妻离婚时,孩子五岁抚养费给多少呢?这个问题,我们将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了解。一、孩子五岁抚养费给多少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处理
  当未婚同居已经成为当下比较流行的行为时,作为当事人,一方面要避免发生纠纷,另一方面也要知道在发生纠纷时该如何处理。关于“未婚同居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财物能否返还未婚同居期间不仅涉及到未婚同居共同财产如何认定,未婚同居财产如何处理分割等一系列问题,还包括未婚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能否返还的问题。1、同居前,一方赠与给另外一方财物的,可以比照赠与法律关系予以处
·债务抵销要具备什么条件
  债务抵销要具备什么条件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债务抵销的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债务抵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我们为您介绍。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抵销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
  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持续时间达到24小时的,会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定罪处罚,那么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这种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关于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请看我们下文解答。一、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出嫁的女儿赡养父母吗?
  您知道,出嫁的女儿赡养父母吗?换言之,已经嫁人的女儿对自己年老的父母是否还有赡养义务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希望可以为您解开疑惑。一、出嫁的女儿赡养父母吗?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往往忽视对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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