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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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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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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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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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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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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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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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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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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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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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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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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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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浦口区复兴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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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常识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生活中我们做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合同关系了,事实行为的金钱借贷亦或是商品的买卖都可以将其认定为民法典律关系,作为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去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但是实际上很多当事人并没有履行合同,是对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概念的误解,也是违背了诚信原则。一、预期违约1、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起源于英美法,也是英美法所独有的制度。预期违约制度自确立以来,对当今世界许
·单位同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建筑工地是农民工从事劳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工程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农民工,这一领域,也是最容易发生劳动纠纷的。很多时候,农民工并不是和建筑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而是通过包工头介绍过来的。那么单位同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怎么说的。一、单位同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初步判断是劳动关系,但是也要分具体情况,农民工只是一种群体的称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年龄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起诉离婚开庭注意哪些事项?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之间是有扶养义务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的抛弃另一方,这项义务的存在使得夫妻双方利益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但是通过起诉离婚的途径可以终结这项义务,如果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允许离婚,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消灭,作为离婚方式的一种在起诉离婚开庭注意些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起诉离婚离婚开庭注意事项(一)、起诉离婚开庭前要注意什么1、起诉所需证明文件: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办、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明、双方收入证明、银
·小孩抚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在什么时候才会涉及到抚养费问题呢?通常是在父母离婚,而家里又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一方实际获得了小孩的抚养权之后,另一方也是不能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此时就是通过支付抚养费来履行抚养义务。那具体来说小孩抚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小孩抚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
·应该如何给付离婚抚养费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尚有未成年的子女,那此时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但现实中,很多人对抚养费的纠纷不是很了解。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就在下文中告诉您应该如何给付离婚抚养费。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是怎样的?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1.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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