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秦淮区 >> 秦淮区富丽山庄 >> 债权债务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秦淮区富丽山庄债权债务律师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秦淮区富丽山庄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债权债务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前夫出轨…夫妻离婚后…双方协议将房子...
·我家围墙做多高别人翻不合法可以去告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方面问题...
·医疗方面的问题,我想委托胡律师给我打...
·我爷爷分家是把两处宅基地和田地分给了...
·算是公共设施吗,编辑可以和物业保安室...
·打仗后经调解达成和解后受害人病情加重...
·半年前的一次交通事故纠纷,事后双方在...
·我能推翻此协议吗;或追究双核卫生院的...
·劳动纠纷怎么办,我入职有2年零8个月...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徐州市有几个看守所?位置在哪里?电话?...
·离婚纠纷代理词...
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借条存在涂改法律规定有哪些?
  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零七条规定:随意修改借条信息这样的情况下,他所持的所谓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借条并不是因为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他属于捏造事实,还要进行处罚。《修法修正案九》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借条被改动,首先要看改动是否涉及实质性问题,若不涉及,则改动无关紧要;若是涉
·造成工程损失会判刑吗 
  造成工程损失会判刑吗一、造成工程损失会判刑吗一般来说不会,虽然立案的起点是5000元,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判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工程损失如何计算施工单位的损失按实结算,不计算预期利润。一般结算方法:1、根据合同
·侵权责任损失有哪些赔偿方式?
  侵权责任损失有哪些赔偿方式?一、侵权责任损失怎么赔偿(一)是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二)是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在采用双重赔偿标准的情况下,法院多选择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这一标准。1、首先,从经济等价规律来看,该规律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要付出同等的代价,该代价和受害人应得的代价大致相等。对价始终是决定赔偿的基本要件。2、其次,从“等价有偿”这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来看,根据这一原
·装修侵权责任分配是怎么样的?
  装修侵权责任分配是怎么样的?装修产生侵权则是应当是由雇主来承担赔偿责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雇员(施工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业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尝。二、财
·网络侵权责任人的确定规定是什么?
  网络侵权责任人的确定规定是什么?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二、网络侵权行为有哪些?1、网络名誉侵权。网络名誉
↑回顶部
银龙花园 枫丹白露 苜蓿园 中营 海福巷 绕城高速公路 庆华 南京科举博物馆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秦淮区富丽山庄律师首页 南京秦淮区富丽山庄律师找律师 南京秦淮区富丽山庄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秦淮区富丽山庄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