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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方山定林寺金融保险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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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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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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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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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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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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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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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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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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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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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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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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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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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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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江宁区方山定林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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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再婚需要什么手续?再婚其实也是结婚情况的一种,是有过婚姻关系的人再与其他人结婚的情况,正因为再婚的人之前有过一段或多段婚姻关系,所以比较特殊的是,会涉及到前一段婚姻关系的处理。再婚的手续和结婚的大致相同,但要注意的是,在办理之前要确保上一段婚姻关系已经办结离婚手续,不少人认为签了离婚协议书或者两人不再同居已经是离婚了,这种想法是错的。真正办结离婚手续只需要通过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帮助,若夫妻双方还能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就可
·配偶与子女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配偶与子女的继承顺序是什么?配偶,就是我们平常日常生活中俗称的“夫妻”,一般情况下在一段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男女双方就可以成为彼此的配偶,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发生存在的,它是其他亲属血亲关系(子女)发生的前提基础,而子女就是合法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所生的婚生儿女,同时夫妻双方结婚所生育的子女、不是夫妻双方结婚后所生育的子女、认养的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几种也属于法律中所说的子女。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相关条
·婚后按揭买房未还清离婚后归谁?
  一、婚后按揭买房未还清离婚后归谁?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积不相等,结构不一样,新旧不同,在考虑双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旧补偿、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实际中许多房屋是不宜进行实际分割居住的,从考虑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内容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到底什么是合同权利转让
  到底什么是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利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由于合同权利转让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意思自治的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合同权利能够转让。但从维护公共利益和交易秩序,兼顾合同双方利益出发,同时应对合同权利转让的适用范围作一定的限制。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原债权人与受让部分合同权利的第三人或者按份分享合同债权,或者共享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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