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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方山定林寺遗产继承律师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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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方山定林寺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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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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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二、房屋买卖不破租赁1、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条件租赁合同有效;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2.买卖不破租赁
·承租人注销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承租人注销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吗?《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
·房屋租凭分公司合同变更范本是怎么样的?
  房屋租凭分公司合同变更范本是怎么样的?一、房屋租凭分公司合同变更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出租方):地址:乙方(原承租方):身份证号:丙方(新承租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厦门市的店面签订了编号为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二、合同变更事项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该租赁合同的变更事宜做如下补充:(一)从年月日起租赁合同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丙方用
·法律规定办理遗嘱公证多少钱?
  一、法律规定办理遗嘱公证多少钱?正常情况: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
·农村哪些情况属于空心房,拆除后有没有补偿?
  一、农村哪些情况属于空心房,拆除后有没有补偿?  所谓“空心房”,一般是指农村长期闲置、无人居住的老旧土坯房。通常来说,“空心房”在乡村非常多见,比方废弃的猪牛栏、坑式茅厕,以及那些户主人迁出已久、摇摇欲坠残破不堪的危旧房子。绝大多数的“空心房”都是土坯房,使用年限基本上已经超过二十年,而且现在已经没有人居住了。  二、农村空心房拆除补贴标准是什么?  农村空心房拆除政府一般都会给予补贴。关于这个空心房拆除补贴的标准,其实全国各地的标准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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