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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凤凰花园涉外法务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凤凰花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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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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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醉驾是否免于刑事处罚
  醉驾是否免于刑事处罚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3、“醉驾免于刑事处罚”要求的条件为: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二、醉驾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性质不同醉驾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
·监外执行与假释的区别在哪
  一、监外执行与假释的区别在哪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它们的区别是:(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则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
·自诉案件提起的条件包括哪些
  自诉案件提起的条件包括哪些一、自诉案件提起的条件包括哪些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要具备下列几个起诉的条件: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提交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作出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认为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自诉人提交外文自诉状的应当附中文译本。2、自诉人提起自诉
·有继承权的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有继承权的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往往希望通过遗嘱对身后事的
·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
  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一、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1、一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2、二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自由;3、三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4、四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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