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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视台律师,并不是一类独立的律师职业,而是对长期参与南京广电电视法治栏目,担任点评嘉宾、出镜普法的本地执业律师的统称。这些律师分属南京各家正规律师事务所,一边办理诉讼、非诉业务,一边利用业余时间走进演播室,面向电视观众做公益普法,成为南京公共法律服务重要的传播载体.
  南京本地有多档老牌法治电视栏目,包括《法治现场》《有请当事人》,还有由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律师协会、南京广播电视集团联合打造的《德法同行·南京律师团》,是电视台律师主要的输出平台.。栏目会通过选拔,筛选一批表达能力强、实务经验扎实的律师进入节目库,其中“十佳出镜律师”是电视台律师当中的代表性群体,每年经过海选、演播室评审、网络投票层层筛选产生,在教科频道播出普法短片,解读民生热点案例。

  能够登上南京电视台的律师,大多具备多年执业经历,熟悉南京本地司法实践。律师群体业务覆盖范围广泛,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消费维权、刑事辩护、企业商事纠纷均有对应专业人才.。在电视节目当中,律师针对社会新闻、真实案例进行法律拆解,为普通观众讲解法条含义,提示维权途径、证据保存要点,把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普通老百姓看得懂的通俗表达。部分调解类节目中,电视台律师还会参与现场调解,协助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

  需要厘清一个关键认知:电视节目中的律师点评,属于公益普法参考意见,不等于正式委托代理服务。电视录制时间有限,观众只能简要描述案情,律师无法完整审阅全部证据材料,屏幕上给出的分析意见,不能等同于诉讼案件的处理结论.。很多观众容易产生误区,认为上过电视的律师就是全能律师。实际上,电视出镜只是普法经历,并不代表案件一定能够胜诉.。当事人想要委托律师打官司,依旧要核验律师执业证,确认所属律所,签订正式委托合同,律师费应当缴纳至律所对公账户,不能私下转账。

  电视台律师群体,大多秉持公益理念,不计报酬参与节目录制。他们扎根南京法律服务一线,熟悉南京各级法院、仲裁机构裁判尺度,日常处理大量真实案件,再把实务经验带到荧屏,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证据意识,理性选择调解、诉讼等维权渠道。不少电视台律师同时参与社区普法、12348公共法律服务,把电视普法延伸到线下,打通法律服务和普通群众之间的桥梁。

普通市民选择律师,不能只依据电视曝光度做判断。出镜只是律师的社会公益经历,选律师的核心依旧要看专业方向匹配度、同类案件办案经验与律师责任心。电视台律师是南京法治宣传的重要力量,但电视节目只能提供参考思路,真正处理纠纷,还是要回归正规的委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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