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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二郎口镇侵权赔偿律师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虞爱荣律师
虞爱荣律师
2009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陈本胜律师
陈本胜律师
2006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秦勇律师
秦勇律师
200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朱俤律师
朱俤律师
200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孙章律师
孙章律师
2008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谢平律师
谢平律师
1994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夏勇刚律师
夏勇刚律师
2003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王诚律师
王诚律师
2012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刘爱法律师
刘爱法律师
1989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李国联律师
李国联律师
198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龚方明律师
龚方明律师
2010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韩金聪律师
韩金聪律师
2014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刘庆东律师
刘庆东律师
199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王勤荣律师
王勤荣律师
200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章倩律师
章倩律师
2018滁州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全椒二郎口镇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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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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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律师代理回避事项中包括什么情形?
  律师代理回避事项中包括什么情形?一、律师代理回避事项中包括什么情形?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法制建设中的作用而制定的法律。由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于1996年5月15日修订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2023
  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三)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
·电焊工被光闪到了算不算工伤?
  电焊工被光闪到了算不算工伤?一、电焊工被光闪到了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约定试用期吗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问题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虽不能约定试用期,但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却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二、非全日制
·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伤者轻度怎么赔
  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伤者轻度怎么赔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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