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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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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获得拆迁的合法手续有哪些? 一、企、事业法人执照、事业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市规则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区房管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四、市房管局核发的《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五、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六、住房登记表。七、其他相关证据。八、协议一方已部分履行协议内容的证明。九、拆迁安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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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 裁决申请书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4. 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5.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6.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7. 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8. 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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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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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