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江宁区 >> 江宁区东山公园 >> 专利商标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江宁区东山公园专利商标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东山公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专利商标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专利商标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专利商标法律咨询
·工地纠纷,我是一个设计师...
·你说男人的钱给老婆花是法律规定,都给...
·我是做淘宝的,在网上被人勒索1000...
·请问工伤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离婚时协义书上房子幢数写错,找哪部门...
·我和我媳妇结婚三四了,结婚时我媳妇的...
·农村建房,小工意外身亡,包工头,房主...
·农民工想体检,在单位合同工作了7、8...
·咨询,尊敬的律师你好,尊敬的律师你好...
·请问一下拆迁有店铺补偿吗...
·侵占罪,我的手机丢了,我的手机丢了。...
·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派出法庭管辖范围如何分...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怎么走?...
专利商标法律常识
·开发商延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很多购房者买房就是为了更快住进新房,而不少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不按时交付房屋,这是令购房者颇为头疼的事。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计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
·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实践中,有的证据可能因为客观原因而不易保存或容易被毁灭,而此时没有了证据对当事人来讲显然是不利的,因此建议在遇到这类证据的时候申请法院进行保全。那么究竟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一、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依《民事证据规则》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什么证件
  对于房屋租赁所签订的合同,法律规定需要办理备案,而在备案的过程中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什么证件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出租人(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4)共有房屋出租
·深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妨害公务罪怎样量刑
  近年来发生在我国妨碍公务的事件越来越多,所以我国对于妨害公务罪的量刑等都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和把控。今天网站的我们要为您带来的就是关于深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您一起来看看吧。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退休人员工伤护理费如何计算
  退休人员工伤护理费如何计算退休人员要是又被公司返聘去上班的,这是法律允许的,但此时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要是退休人员在工作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话,也不会按照工伤处理,而是一般的人身损害进行处理。那么此时退休人员受伤后的护理费如何计算呢?我们为您解答。《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
↑回顶部
江宁博物馆 孟塘 天印大道 西宁 永宁 宁西 作厂 凤凰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江宁区东山公园律师首页 南京江宁区东山公园律师找律师 南京江宁区东山公园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江宁区东山公园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