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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东南大学路建筑工程律师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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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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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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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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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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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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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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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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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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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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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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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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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江宁区东南大学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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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顺延吗?
  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顺延吗?劳动者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该顺延到医疗期结束。医疗期结束后,劳动者仍然需要治疗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医疗补助金为6到12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
·签空白竞业协议有效吗?
  签空白竞业协议有效吗?一、签空白竞业协议有效吗?签空白竞业协议没有效,前提是当事人有证据能证明在签订协议时没有约定内容,而且后添的内容当事人又不认可,那协议就属于无效协议,可以申请法医撤销。如果在签订协议之前已经约定协议内容,当事人又认可后添的内容,那样协议就可能有效。无效的合同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合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
·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
·北京交通伤残护理法规的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
  北京交通伤残护理法规的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一、北京交通伤残护理法规的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买方能否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
  买方能否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买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的;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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