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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东门社区土地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郑忠琴律师
郑忠琴律师
2013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代瑞辉律师
代瑞辉律师
201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庆松律师
王庆松律师
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怀利律师
王怀利律师
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毛克均律师
毛克均律师
2000滁州安徽环滁律师事务所
朱皖涛律师
朱皖涛律师
2011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侯朝阳律师
侯朝阳律师
2013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孙峻律师
孙峻律师
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魏玮律师
魏玮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费文文律师
费文文律师
2016滁州安徽奇胜律师事务所
李森律师
李森律师
2011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胡宏梅律师
胡宏梅律师
2013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陈晓东律师
陈晓东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曾永凯律师
曾永凯律师
2010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王健律师
王健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支伟炜律师
支伟炜律师
200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田军律师
田军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潘申石律师
潘申石律师
2015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琅琊区东门社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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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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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非法辞退员工怎么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只有属于法定及约定的情形,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约,属于非法辞退员工。那么时间中单位非法辞退员工该怎么支付这个经济补偿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非法辞退员工怎么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们知道:“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实践中,常见的是因为公司的原因而需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在一些情况下也有可能是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这个时候,就要说到员工对公司做出赔偿的问题了,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了解清楚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一、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在企业用工管理实践当中,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主要包括:(一)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
·迟到扣工资是否合法,有哪些规定
  工作期间,员工难免会有几次迟到的时候,这肯定会对工作有所耽误,因此有些单位就规定员工要是迟到的,就要扣相应的工资。那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即迟到扣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迟到扣工资是否合法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
·怀孕女职工可以被降薪吗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借口女职工怀孕,虽然不会将其辞退,但却会对其进行降薪处理。相信您都知道,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权利是受到法律更多保护的,那从法律的规定来看,怀孕女职工可以被降薪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怀孕女职工可以被降薪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
·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婚前买房是否要公证
  在实践中,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为此,不少都想要知道未婚夫妻婚前买房是不是也是如此。那么,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在实践中,以下婚前房产没有必要去作公证: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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