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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顶山土地纠纷律师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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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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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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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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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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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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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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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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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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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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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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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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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浦口区顶山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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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这样是否构成诈骗?,09年因春节回家...
·法官拿到原件该签字吗,2个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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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劳动局,法院,执行局都没能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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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遭遇车祸身故 请问能赔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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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未成年人犯抢劫罪该怎么办
  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对于这部分人由于在思想上面还不是很成熟,因此一般要是犯罪的话会从宽进行处理。其中甚至明确规定了一些犯罪只能由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构成,那要是未成年人犯抢劫罪该怎么办?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人犯抢劫罪该怎么办孩子是未来的希望,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犯错。作为家长,需要明确的是,孩子犯错不可怕,但一定要及时教育,及时处理,尽快将孩子拉回正途,帮孩子找回一个没有污点的未来。第一步:带领孩子主
·工伤认定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很专业的,同时也是很重要的,关系着日后对事故的处理方向。而对于受到人身损害的劳动者来讲,不能够依靠单位提出申请,自己也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不过此时要知道工伤认定哪个部门才行,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工伤认定哪个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
·出差期间的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现在很多公司职工经常要出差,去洽谈业务等。在出差的时候,如果遭遇交通事故,本人没有责任的,则应该属于工伤。职工应当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只有拿到工伤认定书后,职工才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出差期间的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一、出差期间的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
·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吗 原告不出庭有哪些后果
  夫妻中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话,那么此时的诉讼地位就是原告方,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原告方和被告方都是应当出庭支持诉讼的,否则就无法查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那此时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吗?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吗离婚案件中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
·工伤认定申请时,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在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要是超过了规定是时效,则就有可能得不到受理,另外此时也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行。那通常工伤认定申请时,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这是很重要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答案吧。一、工伤认定申请时,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某某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2、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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