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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丁卯街道劳动争议律师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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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周宏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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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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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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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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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58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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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
林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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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
刘晶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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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1200镇江江苏辰顺律师事务所
蒋华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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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
任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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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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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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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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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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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苏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
林太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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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丁卯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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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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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无休14年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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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如何利用“一书四方案”进行征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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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一、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是没有用的;公民合法的房屋遭受到强拆时,被拆迁人通过暴力的方式对抗强拆的,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有可能构成人身损害的出现,被强拆人最好报警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农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
  一、农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不是归属于农民,农民只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资格权。简单的来说,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开的,所有权是当地村集体的,使用权就是房屋所有人的,所以大家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就是“地随房走”的原则,而且你必须拥有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当然如果你已经是非农业户口,也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的,但是你不能进行修缮、翻
·拆迁哪些行政主体可以实施强拆?
  拆迁哪些行政主体可以实施强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的,强拆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如果是实施征收拆迁的,经法院批准的,强拆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怎么界定征收方是否少批多占,未批先占?
  怎么界定征收方是否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一、怎么界定征收方是否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是需要制订征收方案的,如果征收的土地超出征收立案的范围就是少批多占,而方案未公布就征收的,就是未批先占。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第二十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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