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浙江 >> 宁波 >> 大榭开发区 >> 土地纠纷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大榭开发区土地纠纷律师
杨孝业律师
杨孝业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夏立芳律师
夏立芳律师
宁波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黄立羊律师
黄立羊律师
宁波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
姜小平律师
姜小平律师
0宁波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夏志刚律师
夏志刚律师
宁波浙江明州律师事务所
汪叶静律师
汪叶静律师
宁波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毛鲁涛律师
毛鲁涛律师
部门主任法学学士宁波浙江民邦律师事务所
刘兵律师
刘兵律师
宁波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
王冰律师
王冰律师
宁波浙江文天律师事务所
大榭开发区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土地纠纷律师
宁波市 象山 宁海 余姚 慈溪 奉化区 
全国土地纠纷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堂弟!借钱一直不还,一...
·在不知道他有老公的情况下跟别人老婆同...
·农村土地继承的问题请输入问题标题...
·夜入民宅,持x伤人,一菜x,医生说骨...
·一个朋友欠了我两万多,到现在一直说没...
·家庭纠纷,离婚财产问题...
·您好,我妻子中午下班回家途中,与横穿...
·我想向你我没有结婚证,我在泰州姜堰民...
·个人信用报告上有呆帐怎么才能消除,需...
·你好,律师,请问我们工人在厂里上班被...
·人被抓到南京,不知拘留在哪个看守所?...
·金华市女律师积极参与企业法律服务...
·温州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最新版...
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可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撤诉后,劳动者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者申请仲裁,已过仲裁时效,用人单位可以援引仲裁时效抗辩,而使劳动者部分主张不被支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仲裁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撤诉后,劳动者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者申请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多少钱?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多少钱?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
·停工留薪期是什么?
  停工留薪期是什么?停工留薪期过去叫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为遏制小伤大养、休工无限期等现象,工伤停工留薪期应当根据伤情的具体状况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时间,由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单位和工伤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期限治疗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可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一)诉讼费的缴纳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4)其他证据。(三)民间借贷纠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宁波大榭开发区律师首页 宁波大榭开发区律师找律师 宁波大榭开发区律师在线咨询 宁波大榭开发区律师我i